免费开放服务项目

日期:2014-07-17来源:转载点击:88183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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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由馆办团队、优秀社会团体或优秀个人演出的剧节目;
2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型优质展览和橱窗、宣传栏,展示艺术产品、科学文化知识和精神文明成果;
3、定期面向基层文化馆、站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;
4、面向社会特殊人群老年人、少年儿童及农民工、农民工子女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举办文化艺术培训班;
5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、报刊阅览服务;
6、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各类型文化艺术与知识技能讲座、群文论坛、群众文化艺术及非遗传承人培训;
7、面向社会各界提供群众文化活动场地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家乐广场文化活动;
8、面向社会文化部门及基层文化馆、站、文艺团体免费提供馆办期刊和群文活动演唱材料;
9、根据各县、市、乡镇的地域文化特色,定向培育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点。指定业务人员定期对点辅导,将示范点办成有活动、有示范性和有影响力的基层群众文化基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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